Java和Oracle相继向JavaScript 开炮

发布时间:2018-04-20作者:laosun阅读(2860)

Java和Oracle相继向JavaScript

前有Android 违规使用 Java 被罚 88 亿美元,后有 JavaScript 商标权乱用被强制下架 App,Oracle 的“版权战”打得越来越顺手了。

    也许,因“ Java ”使用权而与谷歌纠缠了八年的 Oracle 早就烦透了。近日 Oracle 直接宣布,2019 年 1 月以后发布的 Java SE 8 公开更新将不向没有商用许可证的业务、商用或生产用途提供,也就是说仅面向单独的个人提供更新,并且将至少持续到 2020 年底。

    但是现在,不止 Java,Oracle 的“魔爪”还伸向了 JavaScript。

    iOS 个人开发者遭 Oracle 追讨

    近日,Reddit 上的一个话题引起了程序员的广泛关注。用户 @u/imacpro1 表示,他所开发的 App 遭到苹果官方强制下架了,只因为其 App 名称中使用了 JavaScript 字样。

    我刚刚收到了苹果发来的一封邮件。邮件中称,我的应用程序“HTML5, CSS, JavaScript, HTML, Snippet Editor”必须要下架,因为这个名字中包含的“JavaScript”名称商标权是归 Oracle 所有的!

    不止 Java,Oracle 向 JavaScript 开炮!

    邮件部分内容如下:

    “美国商标注册号 2416017 的 JAVASCRIPT 为 Oracle 公司所有,该 iTunes App 未经甲骨文授权,却明显地显示 JavaScript 字样。

    这一未经授权的行为,可能会让消费者误以为该应用程序是由 Oracle 发出或由其许可提供的——这种方式构成了商标侵权行为。

    为了防止消费者进一步混淆和侵犯我们的知识产权,我们要求您立即停止访问此应用程序,并期待您确认已遵守了此要求。“

    最后他询问道,“有人能告诉我怎么应对吗?或者还是就这样放弃算了?

    这篇帖子引来了许多网友的疯狂吐槽。有的网友认为,楼主应该极力争取,重新上架;也有网友认为,楼主应该直接将 App 改名,比如改成 ECMAScript 之类的......

    @lbft:

    Oracle 就是一群试图从任何软件或技术手中获取金钱的律师。

    @untempered:

    我知道开发者的技术选择是有限的,像 Oracle 这样的公司可能就是楼主最好的选择了......但是如果可以的话,还是建议楼主换用其他公司的技术。因为无论是对软件开发者、开源社区或是简单的法律层面来说,Oracle 的表现始终很糟糕,而且也没有证据表明,他们有在试图变得更好。

    @reohh:

    Java 对比 JavaScript,就像是火腿对比汉堡。

    @MatrixEchidna:

    或许,楼主可以将 App 改名成“FOScript”。

    @trout_fucker:

    从技术上讲,JavaScript 只是 ECMAScript 的一个实现,所以楼主可以试试换成 ECMAScript。

    @nothis:

    诚实地讲,为什么那么多在线资源、网站、教程、项目都在官方界面和标题中使用“JS”? 按楼主的情况来看,可能有很多人要给钱了。

    ······

    Oracle 坐拥 JavaScript 商标权

    事实上,同 Java 一样,JavaScript 的商标权确实也是归 Oracle 所有。

    JavaScript 的官方命名其实为 ECMAScript,讲到这里,我们就要来回顾下 JavaScript 的发展历史了。

    1995 年,Netscape 公司的程序员 Brendan Eich 花了 10 天时间开发设计了脚本语言,最初名为 LiveScript。当时的目的是在浏览器和服务器端使用它,Netscape 与 Sun 共同完成 LiveScript 实现。

    但是同年,Sun 公司的 Java 已经声名远扬。为搭上媒体炒热 Java 的顺风车,Netscape 临时将 LiveScipt 更名为了 JavaScript,Sun 公司也同意了“JavaScript”的商标认证。

    JavaScript 1.0 获得了巨大的成功,Netscape 随即在 Netscape Navigator 3 中发布了 JavaScript 1.1。1997 年,以 JavaScript 1.1 为蓝本的建议被提交给欧洲计算机制造商协会(ECMA),由 TC39 定义了一种名为 ECMAScript 的新脚本语言的标准。

    在 Sun 还未被甲骨文收购之前,是由 Mozilla 来负责管理这个商标的使用权利。后来 Sun 公司被收购,商标也就落到了 Oracle 手里。目前,只有一些早期收到过授权的公司(如 Mozilla)才允许使用 JavaScript 这个名字。

    Oracle 的“JavaScript”可以自由使用吗?

    目前还不知道发帖子的人会如何具体应对,但是有争议的一点是,JavaScript 似乎并非大家想像中的那样可以自由免费地使用。

    自由免费,很多时候几乎就是等同于开源。而 JavaScript 的商标所有者 Oracle,毫无疑问是“厌恶”开源的。

    Oracle 是一个很矛盾的公司,一方面,它宣称自己是“这个产业中对开源最大的支持者和贡献者之一”,并且找到了改善开源的方法;另一方面,因为其业务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大量的前期许可协议,包括永久维护的费用,因此 Oracle 在很多情况又会用实际行动表示对开源的强烈拒绝——比如明褒暗贬地声称,“Oracle 欢迎并且提供开源方法作为一种可行方案去完成简单的软件项目,同时也作为一种辅助手段去发展和部署更复杂的基于商业软件的项目”,又比如花费 8 年的时间去捍卫 Java 的专属权。

    不难看出,很多开发者对 Oracle 的这种“自私自利”行为极为不满。也正因为如此,Oracle 被很多人戏称为“一家以打官司为生的法律公司”。

    但是我们无法理直气壮地指责 Oracle。以开篇的发帖者为例,开发者确实侵犯了 Oracle 的商标权,即使这是广泛应用于全世界的一项通用技术标准。因为,开源并不完全等同于免费、自由,三者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开源是指公开源代码,并授权允许用户更改、自由再散布、衍生著作等行为,开源并不抵制商业收费。

    免费是指免费提供给用户使用,但是其免费的时候通常还有其他的限制,比如其源码不一定会公开,而且使用者也没有使用、复制、研究、修改和再散布的权利。

    自由则是强调用户拥有使用软件的自由,即可以自由地运行、拷贝、修改以及再发行。它反对软件私有,即反对将技术的知识产权、版权私有化,认为知识产品应该免费共享,自由使用。

    通过以上的对比不难发现,开源的权限远低于自由化,而“自由”却是一种过于理想化的境界,最起码在现在的商品化社会中是很少达到的。

    写在最后

    我们可以说 JavaScript 是免费的,是开源的,但是却不能把它当作自由使用的——正如开篇中的发帖者,侵犯了 Oracle 的商标权,而被强制下架。

    对于开发者来说,技术就要用得坦坦荡荡,省得遇上同样的尴尬境况。当然,Oracle 的专属版权还是能避免就避免吧,这种大概率事件就不要赌人品了。毕竟,谁都不希望自己努力开发的成果哪天莫名收到一纸侵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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