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孤起,仗境方生,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

发布时间:2018-11-10作者:laosun阅读(13686)

法不孤起,仗境方生,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

“法不孤起,仗境方生”。世间上的事事物物(一切有为法),既非凭空而有,也不能单独存在,必须依靠种种因缘条件和合□才能成立,一旦组成的因缘散失,事物本身也就归于乌有,这种说明“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的因果定律,称为“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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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缘起是佛教的根本教理,是宇宙人生本来的、必然的、普遍的理则,所谓“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当初佛陀在菩提树下金刚座上,因为现观缘起而成佛。“缘起”并非佛陀所“创造”,佛陀只是“发现”了这个自然的法则,再将此宇宙人生的真理对众生宣说、开示。在《杂阿含经》卷十二中,佛陀说:“缘起法者,非我所作,亦非余人作;然彼如来出世,及未出世,法界常住。彼如来自觉此法,成等正觉,为诸众生分别演说、开发、显示。”缘起法表现在有情生命的流转上,称为“十二缘起”;表现在世间事事物物的生成上,则称为“因缘所生法”。

    佛陀一代时教所说的空有、无常、因果、中道、三法印、四圣谛、十二因缘等教法,可以说都是为了诠显缘起思想的根本教理所作的方便教说,《楞严经疏》说:“圣教自浅至深,说一切法,不出因缘二字。”这也说明了佛陀的教法有其一贯性。

    缘起是佛教异于其他宗教、哲学、思想的最大特色,也是解释宇宙万法起灭,乃至生命起源的一种至高无上的真理。《稻秆经》说:“见缘起则见法,见法则见佛。”佛陀的法身,就是诸法的实相,也就是“缘起性空”,若能从缘起法中通达诸法的空性,即知缘起而有的一切法虚幻不实,即能从缘起法中见到诸法的空性,这就是佛陀的法身。因此《金刚经》说:“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这也就是禅宗所谓的“见性成佛”,故知欲成佛道,必须谛观缘起。

    所谓“缘起”,即“待缘而起”。世间一切有为法皆无独立性、恒常性,必须靠“因”、“缘”和合才有“果”。“缘起”法所阐述的,就是因、缘、果的关系,俱舍宗为了说明万法的因果关系,立有六因、四缘、五果之说。因、缘、果三者是相依相待而存在,没有绝对的独立性。《杂阿含经》说:“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这是缘起的最好说明,也是因果法则的最佳诠释。

    缘起法虽然深奥难懂,不过从因果法则的六条定律中,可以进一步认识“缘起”,即:果从因生;相由缘现;事待理成;多从一有;有依空立;佛是人成。

    “缘起说”在佛陀时代早已具备完整的理论体系,后世的论师依此为根本教理,逐渐发展出“业感缘起”、“赖耶缘起”、“真如缘起”、“法界缘起”、“六大缘起”等学说。尽管各宗各派的经典根据、论述说法不同,对于“缘起说”所阐述的,无非是宇宙万法生灭变异的关系,以及人生苦乐的来源。

    例如缘起法显示世间上任何事情的结果,都是因缘所生起,因此要过快乐的人生,便须培植好因好缘。如果没有植下善因善缘,一旦遭逢不好的果报,也要懂得改善因缘,而不是一味在果报上计较。所以,了解因缘果报的关系,使我们懂得改善逆缘、培植好缘、广结善缘、随顺因缘。

    此外,缘起法启示世间万法是“无常”的,好的可能变坏,坏的也可能转好,因此,即使一时遭遇困难、挫折,只要能坚持百忍的朝向正确的人生目标努力,逆境终将成为过去,所以“无常”为人生带来希望无穷。

    诸法既是因缘所生,自然空无自性,无自性便无法自我主宰,所以说“无我”。若能正观缘起的诸行无常、诸法无我,就能远离爱欲、烦恼。烦恼是系缚众生,使众生不能解脱自在的最大障碍;烦恼既除,当然就能获得生命的解脱。

    因此,认识缘起,知道人生祸福、好坏皆是自己所造,非有他力可以主宰,唯有自己才是自己的主人,如此必能帮助我们把握人生的方向,认识人生的意义,而能活得踏实,活得自在,进而建立感恩的美德,培养随缘的习惯,拥有希望的未来,了悟真实的人生。

    世间一切诸法都是“因”、“缘”所生起,主要而力强者为“因”,次要而力弱者为“缘”,透过因与缘和合,才有一切现象,才有一切法的生起。例如一粒种子撒在泥土里,必须施肥、浇水,以及充足的空气、阳光,才能长成一棵大树。其中,种子是因,泥土、空气、阳光等为缘,这些因缘都具足了,才有长成大树的果。

    指能作因、俱有因、同类因、相应因、遍行因、异熟因。其中,俱有因、相应因是“同时因”,为空间的因,指诸法的相依相托;同类因、遍行因、异熟因是“异时因”,是时间的因,指诸法的相续继起。因此,因虽有多种,但大别可分为“因果同时”的因,和“因果异时”的因。

    一切有为法的生起必须凭藉四种缘,称为四缘,即:

    因缘:指产生自果的直接内在原因,例如:由种子而生芽,种子就是芽的因缘;换言之,一切有为法中,能亲生自果者,称为因缘。

    等无间缘:又称次第缘,是指在心、心所的相续中,由前一刹那而引发后一刹那生起的原因。亦即心、心所于前一刹那灭谢,复给予后一刹那生起的力用。前一刹那的心法与继之活动的后一刹那的心法,这种同起的、无间断的相续关系,称为等无间缘。

    所缘缘:略称为缘缘,是指心法、心所法所攀缘的一切对象,亦即一切外在事物,对内心所产生的间接与直接的缘。例如:眼识必以一切色为所缘缘,耳识必以一切声为所缘缘,乃至意识必以过去、现在、未来等一切法为所缘缘。

    增上缘:指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等三缘以外,一切有助于或无碍于现象发生的原因条件。

    依六因、四缘所产生的结果计有五种,即:增上果、士用果、等流果、异熟果、离系果。

    “因”是生起万事万物主要的、内在的条件,是生果的直接力;“缘”是外在的条件,能助因生果,是生果的间接力。所以,万有诸法之所以存在,必定有其生成的因缘,这就是“果从因生”的理则。

    “法不孤起,仗境方生”,这个“境”就是因缘,世间一切现象都是因缘和合所产生的假相,其本身并无自性,所以说“缘起性空”;由于其无自主性,所以随着缘生而现,因此说“相由缘现”。

    宇宙万法的生起,固然是要有因有缘,但是在因缘果报的生起上,还有着普遍的理则,也就是因果的法则。譬如: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种瓜不能得豆,种豆不能得瓜。“如是因感如是果”,违背了这个“理”则,便不能成其“事”,所以说“事待理成”。

    在一般人的观念里,“一”就是只有一个,“多”就是有很多个;但是在佛教看来,一就是多,多就是一,甚至“多从一有”。譬如把一粒水果种籽埋到泥土里,经过灌溉施肥,而后长大开花,结出累累的果实,这都是由一粒种籽而来。因此,佛教譬喻布施如播种,“一文施舍万文收”,其道理和“一粒落土百粒收”是一样的,这就是“多从一有”。

    “果从因生”的事象,“事待理成”的理则,这些都是存在的,也就是“有”。但是这个存在的“有”,必须依“空”而立,这个“空”是万法的空性,事物本身如果不具备空性,就无法显出它存在的价值与作用。例如一张桌子,它是由木头做成,木头来自大树,大树又是由种子、泥土、阳光、空气等因缘结合而成,所以一张桌子眼前看它是有,其实它是靠各种因缘和合而成的假相,它的自性本空,如果它的自性不空,就不必藉由各种因缘而成就。所以,要“空”才能“有”,“空”是一切法之所依,如果没有空性,万物将不可能存在。龙树菩萨在《中论.观四谛品》中提出“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若无空义故,一切则不成。”这就是“有依空立”。

    佛陀悟道之初,曾经宣示说,众生皆有佛性,人人皆可成佛,但因烦恼无明覆盖,因此不能证得;只要断除无明,拂尘去垢,开显佛性,自能证悟成佛,因此有所谓“佛是已觉悟的众生,众生是未觉悟的佛”。《大乘理趣六波罗蜜多经》卷一说:“一切有情入佛智,以性清净无别故;佛与众生性不异,凡夫见异圣无差。”这就是“佛是人成”的最佳佐证。

    依《俱舍论》之说,认为宇宙万法的生起,都是由于我人的业力所招感。造业之因,乃因无明烦恼而起惑造业,于是产生苦果。因为“惑”为心之病,“业”为身之恶,“苦”为生死之果报;以心之病为缘而造身之恶,由身之恶为因而感生死之果。如此惑、业、苦三道辗转相通,互为因果,循环不尽,称为“业感缘起”。三世因果、十二因缘观即由此而来。

    法相宗依《瑜伽师地论》、《解深密经》之说,主张业力来自众生心识中的阿赖耶识所执持的种子,这个种子遇缘则生起“现行”,复由现行熏染种子,其后再遇缘,则更生现行,自现行又熏种子。如此现行熏种子,种子生现行,辗转依存,互为因果而无穷无尽,称为“赖耶缘起”。

    依据《大乘起信论》之说,认为阿赖耶识虽是形成宇宙一切现象的本源,然而追溯其根源,则为含藏真如的如来藏心。也就是说,诸法是真如,由无明之缘而起动,犹如海水,本自湛然,由于风的助缘而产生千波万浪,翻腾不已,称为“真如缘起”。

    依《华严经》所说,万法相互融通,以一法成一切法,以一切法起一法,主伴具足,相入相即,圆融无碍而重重无尽,称为“法界缘起”。

    据密宗所说,一切诸法都是由地、水、火、风、空、识等六大遇缘而生起,故称“六大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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